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四川省“十四五”退役军人优抚医疗健康保障体系建设规划采购项目的比选邀请公告
时间:2019-11-26 来源: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为推动我省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建设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和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厅的决策部署,拟对《四川省“十四五”退役军人优抚医疗健康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十四五”退役军人优抚医疗健康保障体系建设规划采购项目。

二、比选内容:四川省“十四五”退役军人优抚医疗健康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共一项。

三、比选申请单位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智库等机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拥有专家承诺函的机构。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四、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比选文件自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6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财务科(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荣军路86号)领取。

领取比选邀请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和比选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比选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19年11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六、比选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附3号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515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荣军路86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28-83071130    电话:028-83061756

2019年 1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