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等文件要求,我厅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
一、自查内容
根据相关要求,我厅重点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对厅门户网站的发布解读、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二是对厅政务新媒体信息、日常更新、互动回应等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二、自查结果
(一)厅门户网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加强政策法规与政策解读栏目信息关联性,清除无效链接,补充完善缺失文件;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打通咨询类栏目与办事服务壁垒,实现统一注册、一号登录;完善网站标识,补齐相关联系方式,规范备案标识,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厅长信箱)备案初测工作;完善站内搜索,确保已发布信息和服务信息搜索的结果能正常使用。经自查,门户网站内容不存在严重错别字及反动、暴力等违法信息;网站运转正常,页面无错误代码,所有页面均能正常、迅速地打开,服务功能、互动功能、搜索功能等各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
(二)政务新媒体。经自查,新媒体信息发布严格执行逐级审核机制,不存在不审核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内容不存在严重错别字及反动、暴力等违法信息,未出现2周内未更新情况,网友互动功能正常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要性,重点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审核日常内容信息发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狠抓落实整改。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注重整改实效,加强整改过程督查。
(三)形成长效机制。按照政府网站和新媒体检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