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省级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残疾等级医学评定服务的公示
时间:2020-09-01 来源: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处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二十四条“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规定,我厅在残疾等级评定时应当组建或委托组建省级医疗卫生专家小组进行相关工作,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拟按照《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省级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残疾等级医学评定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级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残疾等级医学评定服务

三、采购内容

为了做好四川省符合条件对象的伤残等级评定工作,经研究,特委托组建四川省省级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同时建立省级医疗卫生专家库,负责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残对象残疾等级省级医学鉴定工作和地市级医疗专家小组的等级医学鉴定意见的复核,监督、指导地市级医疗专家小组的等级医学鉴定等工作。

四、采购预算:21万元/年×3年,共63万元

五、拟定供应商

名称:四川省医学会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附3号
  六、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在以往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中,曾于2007年委托四川省医学会成立四川省省级医疗专家小组,为保持工作的“延续性、配套性”,节省更多的资源和成本,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公示期限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17882

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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