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时间:2020-06-16 来源:自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自贡市采取三项措施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市、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别挂牌设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通“退役军人绿色窗口”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退役军人咨询点”将村(社区)法律顾问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列入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内容,实现全市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

二是完善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每半月至少安排1个工作日到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参与信访接待、纠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等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退役军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查询、人民调解等服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涉军诉讼案件律师回避代理问题将申请法律援助的退役军人经济困难标准确定为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系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退役军人及时提供公证、司法鉴定、参与诉讼等法律援助并依法减免相关费用。

三是健全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与市司法局、市法学会签订全省首个三方《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合作协议》,成立自贡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选派21名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对退役军人工作有感情的律师作为首批法律顾问进行聘任并公示,以“法律诊所”的形式定期参与接待工作对选聘律师开展涉军重点、热点问题政策讲解,组织律师对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协调法、检等法学会会员单位开展访调对接、诉前联调、司法确认等法律服务,积极引导退役军人采取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及时性与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