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开展退役军人免费体检健康服务
时间:2020-06-29 来源: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深入推进“两活动一制度”的开展,泸州市实行退役军人免费常规体检健康服务,不断拓展退役军人服务新路径,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

一、强化“三个保障”。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在全市开展全民预防保健服务的基础上,市退役军人局主动谋划、积极会商,市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退役军人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针对退役军人群体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健康分类管理、特殊困难帮助等政策举措,明确了经费保障渠道、健康管理要求、医疗报销执行、医疗倾斜救助等执行标准,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强化队伍保障。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卫生健康局整合基层医疗机构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工作力量,组建退役军人预防保健服务队伍,明确专人,落实责任,明晰目标。区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对退役军人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技术指导,建立健全监测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培训、指导、评估工作,不断提升退役军人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明确退役军人预防保健工作经费按照《泸州市2019年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经费保障渠道和标准执行,严格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二、实施“三项举措”。一是普遍“查”,全员免费体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由所在单位组织体检,村(社区)的退役军人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体检辖区内退役军人划分为4个年龄组,制定常规体检项目及针对性体检项目,遵循“集中体检为主,巡回服务为辅”模式,分组定项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对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上门服务体检。截止5月底,全市累计为14.6万名退役军人提供了免费健康体检服务,覆盖率96%。二是分类“管”,精准健康管理。针对一般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发放限盐勺、控油壶等健康促进工具0.5万套;针对高血压、糖尿病人群,开展低盐、低脂饮食教育和服用药物知识指导;针对精神疾病患者,对患者及家属开展精神类疾病知识普及和日常注意事项讲解;其他高风险人群开展针对性宣教和技术指导服务;对需要医疗救治的病人,开展分类指导就医。 三是重点“帮”,扶助困难群体。资助参保,针对建卡贫困退役军人家庭,额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保险,实现“三保”参保率100%;政策叠加,县内就诊实施“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医疗救助”梯次分担机制,将建卡贫困退役军人家庭就医个人自付费控制在10%以内;“基金”支持,建立市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针对身患重大疾病的退役军人给予关爱帮助。

三、实现“三大成效”。一是实施全员建立健康档案。按照“一人一档(个人档案)、一户一册(家庭档案)、一村一本(管理台帐)”要求,为每位退役军人建立个人纸质健康档案和电子健康档案,全面掌握退役军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管理。健康档案信息与家庭医生、全科诊室共享,便于信息调阅、对比和大数据分析等,为健康服务、健康管理和行政决策等提供科学支持。二是实现个性化健康服务。对身患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的退役军人进行跟踪管理,制定 “一人一策”健康管理方案,落实针对性的健康服务保障措施;对患有脑卒中等高危重点对象,一一落实家庭医生,密切关注患病对象病情,实施个性化健康服务,提供康复指导、用药建议、就诊预约、家庭护理等服务保障。目前,全市共组建退役军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52个,向2千余名高危重点对象退役军人家庭提供签约家庭医生健康服务。三是实现终生健康服务保障。健全退役军人预防保健服务“三个机制”,即常见病诊疗咨询服务机制、重大病医治协调与困难救助机制、去世抚慰机制。市、县(区)两级退役军人机构分别协定一家医院为拥军优抚专属医院,为军人、退役军人提供常见病诊疗咨询以及“一免二减三优惠”(免门诊挂号费、个人个性化体检费减免20%、住院费个人支付部分优惠2%)和“双绿色通道”(“先救治、后付费”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和转诊救治绿色通道)专属医疗服务;投入2170万元建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为身患重大疾病的退役军人提供医治协调保障和困难救助支持;对去世退役军人,所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派专人前往悼念抚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