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开始了
时间:2019-11-01 来源: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

招生对象

    参加本次高职扩招的人员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招生学校和专业

    承担本次扩招任务的学校均是省内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按照“社会急需、容易就业、适宜成人”的原则,各学校依托本校优势资源,安排本校实力强、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的专业。

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考生首先在网上报名(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再到户籍所在地(外省户籍人员在务工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阶段:10月28日至11月4日17:00;现场确认阶段:11月9日至11月12日17:00。

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由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审核。其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新型职业农民身份。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资格审核把关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考资格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取得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缴已享受的奖助学金。对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或者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考试和录取

对参加本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高职扩招的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招生院校原则上采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具体要求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高校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校予以免试录取。高校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已被录取人员,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学习方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可实行弹性学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资助政策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其中,退役军人学生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学费补贴,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资助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鼓励高校适当减免学生学费。 

专升本政策

    完成高职(专科)阶段学业的应届退役军人毕业生,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录取计划单列;参加成人教育专升本实行免试就读。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普通本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毕业生专升本,按照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的相关规定执行。

毕业与就业

    本次招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或结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学校提供与校内其他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相同的就业服务。

    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高职扩招,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了更多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特殊关爱,机会很好,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