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经过清理,现决定废止8件政策性文件,宣布15件政策性文件失效。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
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因核辐射致病的原在职退役军人如何界定“无工作单位”的复函》的通知 |
厅办〔2004〕61号 |
2 |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已转为公务员的原监狱劳教系统伤残人民警察由民政部门抚恤的批复 |
川民优〔2003〕439号 |
3 |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劳动局、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关于转发总后勤部关于军队退休干部家具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川民政发(82)82号 |
4 |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通知》 |
厅办〔2004〕46号 |
5 |
四川省军安办转发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川军安办〔2005〕21号 |
6 |
四川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川民发〔2005〕259号 |
7 |
四川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做好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移交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川民发〔2005〕258号 |
8 |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妥善解决全省部分在职革命伤残军人下岗后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 |
川民优〔2001〕176号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川民发〔2008〕477号 |
2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川民发〔2009〕409号 |
3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川民发〔2010〕215号 |
4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川民发〔2012〕5号 |
5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川民发〔2012〕189号 |
6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川民发〔2013〕206号 |
7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川民发〔2014〕183号 |
8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 |
川民发〔2015〕118号 |
9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川民发〔2015〕171号 |
10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川民发〔2016〕202号 |
11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川民发〔2017〕173号 |
12 |
四川省劳动局、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国防科委五〇七所锻炼员退伍后安排工作的通知 |
川劳调发(82)004号 |
13 |
四川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启用《烈士通知书》、《烈士证明书》和换发《烈士证明书》工作的通知 |
川民发〔2013〕171号 |
14 |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残疾军人(含参战伤残民兵民工)配备、更换、维修辅助器械有关事宜的通知 |
厅办〔2005〕111号 |
15 |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川民发〔2015〕1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