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首届“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01 来源: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思想政治与党建工作处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省直各部门,中央驻川单位: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价值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大力选树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持续激发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引领全省广大退役军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按照年度工作安排,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生产生活,重点挖掘与党同心、跟党同行,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各个行业、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通过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迹,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塑造一批可信可爱可敬的退役军人形象,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用实际行动绘制出“跟党奋进新征程、老兵建功新时代”的“最美”画卷。

二、主办单位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三、参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传承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不忘初心、保持本色、不懈奋斗,在经济社会建设各行业各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作出重大贡献、群众公认、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

积极投身涉藏州县经济社会建设实践,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红色宣讲等领域的志愿服务工作一线,扛得起重任、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四川省优秀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延续。已经获得“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获得过“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四川省优秀退役军人”称号或中央宣传部组织发布的其他“最美人物”称号的,以及有职业身份敏感不适宜宣传等情形的,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

此次活动推选对象以个人为主,特别优秀的退役军人集体亦可作为推荐对象。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组织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优秀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层层推选出一批更贴基层、更接地气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要兼顾不同身份类别、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工作岗位,使推选典型覆盖面更广、影响力更大;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政治合格、品德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

(二)逐级择优推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综合考量、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推荐先进典型。各个市(州)可推荐2-3名候选人,省直各部门、中央驻川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省属、部属在川高校由教育厅组织推荐,省属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组织推荐,可分别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对符合条件的候选对象,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并经市级或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提出正式推荐对象,于4月30日前纸质版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一式四份3000字先进事迹材料政审材料(填报附件3或附件4体现先进事迹的相关照片(照片大小在1M以上,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等报送退役军人厅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cty81@163.com。其中,市(州)推荐人选以各地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联合报送;省直各部门、中央驻川单位推荐人选以各单位名义报送。

(三)组织典型遴选。综合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情况,退役军人厅对推荐对象资格进行复审,并按一定比例提出初选名单;主办单位、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厅、省国资委等单位会同媒体专家,对初选名单进行联合会商、充分酝酿、投票评选,研究提出候选对象建议名单;候选对象建议名单提交退役军人厅党组会研究审议后形成公示名单,在退役军人厅官方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最终评选出不超过20名“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具体名额视推荐情况确定)。根据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安排,择优向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推荐我省候选人。

(四)联合宣传发布。省委宣传部、退役军人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授予“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称号,并联合举行首届“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面向社会宣传发布“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挖掘、精心提炼“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融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掀起“最美”学习宣传热潮。

(五)开展学习实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最美”实践活动,推动学习宣传活动走深走实。要将“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渗透到实际工作中、具体岗位上,融入到为社会服务、奋斗新时代的生动实践过程。要分级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服务中心(站),开展“跟党奋进新征程、老兵建功新时代”主题宣讲活动,通过讲奋斗故事、悟初心使命、话责任担当,传承红色基因、赓续优良传统,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把从“最美”身上汲取的精神养分,不断转化为跟党奋进新征程的不竭动力。

(六)打造“最美”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最美退役军人”品牌创建,把推荐“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和选树本地区本单位先进典型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我身边的‘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最美退役军人”车间、班组、工作室、校外辅导员等品牌创建工作在多个行业、领域展现成效,切实做到层层有典型、身边有榜样。要重视从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做好对“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的关怀工作,常态开展走访慰问、邀请出席重大活动;对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生活照顾或重点帮扶,充分体现对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的礼遇关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动我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实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军队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特色、抓出实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要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推荐遴选。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把关,要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事实关,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事迹突出、客观真实、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事迹材料杜绝鼓吹夸大、编造杜撰。要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政审,并征求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还应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意见由推荐单位统一办理。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统筹安排好学习宣传活动各阶段、各节点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典型推荐、材料报送、学习实践等工作,做到整体谋划有力、务实高效推进。要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与宣扬先进事迹并重,统筹做好评选推荐、学习宣传工作,把宣传报道的重点放在宣扬典型、弘扬先进上,形成舆论宣传声势,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带动效应,推动形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要紧贴工作实际,体现时代精神,加强学习宣传活动内容、形式、手段创新,增强先进典型的吸引力、感染力,切实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创立本地品牌、鲜明四川特色、打造“最美”体系。

 附件:1.“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2.“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集体推荐表

       3.“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征求意见审核表

       4.“四川省最美退役军人”集体推荐对象征求意见审核表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22年3月30


(联系人:龙彦忠,联系电话:028-8670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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