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优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01-07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提高光荣院、优抚医院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综合素质,推进优抚事业单位科学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2015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1513号)和2015年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任务安排,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委托民政部培训中心举办10期全国光荣院工作人员培训班和优抚医院工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根据光荣院的实际工作需求,进行政策解读以及业务管理和养老专业护理方面的培训。

  (二)根据优抚医院的实际工作需求,进行政策解读、管理方式提高、理念创新以及医疗技术、康复护理、心理治疗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二、培训对象

  全国光荣院和优抚医院工作人员,每期100,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参加过民政部201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优抚福利机构服务人才培训项目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今年的培训。

  三、班次安排

  共举办10期培训班,光荣院工作人员和优抚医院工作人员各5期(具体培训班次、时间安排、培训地点和联系人详见附件2)。

  四、培训费用

  该培训项目不对学员收费,培训费用(含食宿费、场地费、教材费、授课费等)由民政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五、相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要高度重视该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积极选调人员,配合做好相关培训协调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根据培训班次安排组织报名。

  (二)相关单位组织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3),于每期开班日的15天前将工作人员报名回执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送至民政部培训中心〔传真号:010-61595442(光荣院),010-61595419(优抚医院);电子邮箱:mzpx2015@sina.com〕。学员需同时登录中国民政培训网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络报名(http://mzb.xjhtxx.cn/)。

  附件:

  1.每期优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doc

  2.全国优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班次安排.doc

  3.培训班报名回执表.doc

  4.民政部培训中心乘车路线图.doc

  民政部办公厅

  2015325

 


每期优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全国优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班次安排
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民政部培训中心乘车路线图

 转载: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