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四川省军地人才培训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 2022-03-14 来源:四川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字体:[ ]

第一部分 四川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四川省军地人才培训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四川省军地人才培训中心)2022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四川省军地人才培训中心)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四川省军地人才培训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四川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四川省军地人才培训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主要承担为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供支持保障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指导全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全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基地的遴选、指导、监督、考核等事务工作。联系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关社会组织,开展培训交流与合作。

(二)承担拟定全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制度、规划等行政辅助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关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三)承担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军地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培训学员的就业推荐、创业指导工作。承担协助军队开展退役军人学历教育、知识拓展、技能培训等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大院后勤服务保障、资产管理、安全保卫以及相关会议保障等工作。

(五)完成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织实施转业军官、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军休干部培训,协调组织转业军官进高校专项培训;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计划内培训任务;牵头培训联盟年会会务工作举办退役军人公招考前培训举办全省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示范培训班启动退役军人专属新职业申报工作;启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2023-2024相关工作计划继续做好“一机关三中心”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四川省军地人才培训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此表无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此表无数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4-1)


此表无数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此表无数据。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四川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四川省军地人才培训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军培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军培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337.6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84.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继续实施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军培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33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57万元,占36.1%;事业收入855.12万元,占6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军培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33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93万元,占74.6%;项目支出339.76万元,占25.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军培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82.5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0.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继续实施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5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军培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2.5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50.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继续实施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2.40万元,占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71万元,占84.3%;卫生健康支出20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43.46万元,占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4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退役军人培训管理者相关业务培训支出,提升培训管理者业务能力。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省军培中心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省军培中心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保障干部职工职业年金及时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69.71万元,主要用于:省军培中心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省军培中心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及时缴纳。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省军培中心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23.4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军培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2.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军培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单位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国家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兄弟省市和省内各市州相关单位来省军培中心联系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省军培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军培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省军培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省军培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省军培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省军培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省军培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1337.6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800.56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30.8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06.2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事业运行经费: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