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2-08 来源: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字体:[ ]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动员局、政治工作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建以来,始终坚持把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通过教育培训实现稳定就业作为重要任务,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在军地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促进退役士兵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摘要二十三条〉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函〔2021〕48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意见》。

二、《意见》能为退役士兵带来哪些政策优惠?

一是提供更多学习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引导士兵走好退役后第一步并在职业发展生涯中持续培养赋能,是实现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的关键。《意见》提出“建立包括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教育培训体系”,让退役士兵在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同时,能够通过适应性培训快速转变角色、融入社会,能够在职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终身学习,全面增加学习机会,有效提升职业能力。

二是给予全面学习资助。《意见》提出,2022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为充分缓解退役士兵的工学矛盾和生活压力,《意见》还提出,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按规定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三是保障更多学习选择。为向退役士兵提供更多样、更高质、更可及的培训,《意见》提出,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网络学习平台面向退役士兵发布优质课程、开展线上培训、实施教学管理,提升培训效能。《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拓展职业上升空间支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合作企业为受聘退役士兵提供多渠道、多层级、多频次的教育培训。

三、《意见》对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培训有哪些规定?

一是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分级组织实施

二是培训方式采取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安排教学

三是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及时开展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

四是适应性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和安全保密教育、退役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心理调试、职业指导、人才测评和培训就业推介等。

四、《意见》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哪些规定?

一是紧跟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形势,引入1+X证书制度和国家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帮助退役士兵对接更多优质培训资源,鼓励退役士兵获取更多职业技能。

二是培训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培训项目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退役士兵需求及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确定。

三是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教学、工学结合、以工代训等模式,全面提升培训实效。

四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承训机构目录、培训基地以外参加培训或省内异地参加培训的,需在培训前向安置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参加培训,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费用票据等资料,按不超过安置地培训资助标准据实报销。

五、《意见》对退役士兵的学历教育有哪些政策利好?

《意见》对不同学历起点退役军人的学历深造提出了优惠政策。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支持复学,可按规定转专业,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并允许适当延长修业年限。

对于高等职业院校退役士兵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普通本科、成人本科可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免试入学。

对于本科学历退役士兵学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或免初试优待。

对于初中学历退役士兵学生,其参加中职教育实行注册免试入学。

对于高中学历退役士兵学生,其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单独招生,免文化素质考试;符合条件的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可按规定享受加分照顾。



附件:《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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