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索 引 号 :11510000MB16905250/2024-00001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成文日期:2023-11-29
  • 发布日期:2024-03-15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川退役军人发〔2023]89号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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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1129

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7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川法委发20216号),全面加强我省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三次、四中全会精神,把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事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全面提升系统干部和广大退役军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四川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在学习教育中提升法治意识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专题。〔责任单位机关党办(人事处),其他处(室)、直属单位(逗号前为牵头单位,未明确牵头单位的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把学习宣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红色宣讲员、退役军人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责任单位思政党建处〕

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四川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办(人事处),其他处(室)、直属单位〕

4.将宪法作为退役军人法治教育的重点内容,通过升国旗、奏唱国歌等仪式仪礼和开展重大节庆活动,以及组织宪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强化退役军人宪法观念责任单位思政党建处,省军培中心、省管服中心〕

5.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党办(人事处),其他处(室)、直属单位〕

6.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等,对退役军人党员开展常态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责任单位思政党建处、省管服中心,移交安置处、拥军优抚处〕

7.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厅(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其他处(室)、直属单位〕

8.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常态化组织系统干部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法律法规,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评估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持续举办先锋大讲堂、法治讲堂、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等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办(人事处),其他处(室)、直属单位〕

9.宪法、民法典、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纳入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岗前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内容。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处、就业创业处、省军培中心〕

10.积极争取将退役军人法治宣传纳入“法治四川行”主题活动。在清明、“七一”、“八一”、烈士纪念日、老兵退役前后和“元旦”“春节”慰问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移交安置处、就业创业处、拥军优抚处、褒扬纪念处、思政党建处、应急信访处、省管服中心〕

11.深化拓展“送政策法规进军营、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宣讲会、座谈会、来访接待、入户走访等方式,向退役军人面对面宣传法律政策。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移交安置处、就业创业处、拥军优抚处、褒扬纪念处、应急信访处、省管服中心〕

(二)在依法行政中彰显法治精神

12.紧盯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等法规出台,对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认真充分论证后,积极纳入人大和政府立法计划,适时开展立法调研和前期储备等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移交安置处、就业创业处、拥军优抚处、褒扬纪念处〕

13.加强政策出台前调查研究和风险评估,增强系统性、协调性、操作性、可持续性。制定政策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引导合理预期。〔责任单位各处(室)〕

14.推动将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作为双拥模范城(县)考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法律政策落实责任单位秘书处,其他处(室)〕

15.全面梳理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依法编制并公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移交安置处、就业创业处、拥军优抚处、褒扬纪念处〕

16.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法律咨询窗口或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援助等相衔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应急信访处、省管服中心〕

17.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落实应诉答辩和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动案前调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履行生效裁判,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其他处(室)〕

18.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及时发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指导案例,注重运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其他处(室)〕

19.畅通和规范退役军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用好“13712”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事项转办交办督办,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责任单位应急信访处,省管服中心〕

20.将尊法守法作为评选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等典型的重要考虑因素,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责任单位思政党建处,其他处(室)〕

(三)在丰富载体中营造法治氛围

21.深入挖掘革命先烈坚定的信仰和严明的纪律观念,梳理全省烈士纪念设施所蕴含的法治元素,积极推荐申报《四川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褒扬纪念处,省烈保中心〕

22.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汲取四川特色法律文化精华,探索在退役军人工作立法、执法、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等法治实践中进行转化运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其他处(室)、直属单位〕

23.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军供站等服务机构,结合实际采取设置法律政策宣传栏、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册、张贴法治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进行法律政策宣讲。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处、拥军优抚处、省管服中心、省烈保中心、省军供保障中心〕

24.统筹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上载体,开设普法专栏加强四川退役军人事务普法品牌建设。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思政党建处〕

25.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元素融入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街区以及双拥主题公园、双拥文化广场等建设责任单位秘书处、移交安置处、褒扬纪念处、思政党建处、省军培中心、省管服中心〕

26.创作一批退役军人事务法治题材书画、漫画、摄影、歌曲、公益广告、微视频积极参加“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推荐评选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其他处(室)、直属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纳入退役军人工作总体部署,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人员力量。要加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普法宣传、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动员机关事业单位骨干力量、红色宣讲员、退役军人志愿者等积极参与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

)培育推广典型。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好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




附件: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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