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x21152700/2025-00006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成文日期:2025-06-20
  • 发布日期:2025-06-25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川退役军人发〔2025〕55号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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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5〕42号),我厅制定了《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6月20日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025年版)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行使层级

备注

1

行政处罚

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经责令限期履行优待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行政处罚

2

行政处罚

对抚恤优待对象及其他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抚恤优待待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

行政处罚

对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退役军人安置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4

行政处罚

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行政处罚

5

行政处罚

对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退役军人的处罚

6

行政确认

对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军士的残疾性质认定和残疾等级评定

7

行政确认

对退出现役时为1级至4级的残疾军人集中供养的确定

×

×

8

行政确认

烈士评定

×

×

实施主体为省级人民政府

9

行政给付

发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实施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

10

行政给付

发给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

×

×

11

行政给付

发给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

12

行政给付

发给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购(建)房资金

×

×

13

行政给付

发给烈士褒扬金

×

×

14

行政给付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军士等人员抚恤优待的给付

×

×

15

行政给付

发给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丧葬补助费

×

×

16

行政给付

发给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或者向政府移交的残疾军人抚恤金

×

×

17

行政给付

发给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

18

行政给付

发给符合条件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退出现役的人员,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年满60周岁、在国家建立定期抚恤制度时已满18周岁的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等费用

×

×

19

行政给付

发给符合政策规定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困难补助、丧葬补助

×

×

20

行政给付

发给退出现役并移交地方的残疾军人护理费

×

×

21

行政给付

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保障

×

×

22

行政给付

为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配制因残情需要的康复辅助器具

×

×

23

行政给付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按相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

×

24

行政给付

为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发放和调整退役金

×

25

行政奖励

对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实施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

26

行政奖励

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

实施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

27

行政检查

监督检查退役军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8

其他行政权力

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

29

其他行政权力

退役士兵易地安置

30

其他行政权力

依法处理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活动的行为

31

其他行政权力

依法处理违反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规定的行为

32

其他行政权力

依法处理侵占、破坏光荣院财物的行为

33

其他行政权力

依法处理侵占、破坏优抚医院财物的行为

34

其他行政权力

依法处理冒领、骗取烈士褒扬金、抚恤金的行为

35

其他行政权力

中止、降低或取消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相关待遇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79条、《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34条、《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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