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党建人事工作信息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的公告

时间: 2026-01-12 18:06 来源: 党办人事处
【字体: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招公告》),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体检有关要求等事项予以公告。

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

2026119日(星期一,若因其他原因推迟,将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26119日(星期一)上午8∶30

体检集合地点: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一楼(成都市锦江区三槐树路2号)。

四、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承担,包括主检医生增加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

六、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12寸免冠照片。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在体检前8小时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合理安排路途时间,在集合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集合地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应配合进行体检,如实、逐项填写体检表,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

(五)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根据《公招公告》,某岗位因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做好递补体检准备。

联系电话: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028-83071163

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 028-69526086

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 028-88268017

四川省退役军人宣传教育中心 028-86707397

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028-86157088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 028-86707375

附件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61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