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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社会化聘用厅属优抚医院
行政负责人的公告

时间: 2025-09-10 18:52 来源: 党办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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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厅属优抚医院班子建设,推动优抚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拟面向全国,社会化聘用部分厅属优抚医院行政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四川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四川省退役军人康复中心)院长1名。

该岗位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当符合以下任职资格:

1.政治素质高,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业界声誉好;

2.具有在三级医疗机构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熟悉现代医院管理,在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历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3.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满足任职需要;

4.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通过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下载《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社会化聘用厅属优抚医院行政负责人报名表》,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413186766@qq.com,联系电话:028-86701296,18802800775。

(二)资格审核

由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会同拥军优抚处、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应按照厅人事处具体通知,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奖惩文件、主要学术科研成果、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三)面谈沟通

机关党委(人事处)会同拥军优抚处及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开展面谈,就聘期、薪资待遇、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开展沟通,形成推荐进入考核比选程序的初步建议人选名单。

(四)考核比选

由厅领导和医疗领域权威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初步建议人选开展一对一面试考核,依据成熟度及岗位适应性,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由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组织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办理任职

厅党组会议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任职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经审核没有符合条件或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四、相关待遇

根据工作需要和任职单位发展实际,采取“一岗一议”方式,研究确定相应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社会化聘用厅属优抚医院行政负责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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