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x21152700/2025-00002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军区动员局、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成文日期:2024-12-31
- 发布日期:2025-01-21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川退役军人发〔2024〕115号
四川省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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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等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高效办成,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退役军人退役报到等实际办事需求,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目标,以推进高效办成“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和线下办事“只进一门”为重点,优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信息共享、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集成服务,更大程度实现“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逐步实现退役军人政务服务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上线下不同渠道数据同源、业务协同。
二、受理条件
按照国家安置政策,符合在四川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
三、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事项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涉及的退役报到、党组织关系转接、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申领、预备役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按照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总对总”的经办要求已实现总对总转接,仅展示事项名称,无需在“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中办理)、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军地医疗保险关系转接、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等13个事项。各地在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拓展服务事项,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工作。
(一)线上办理事项(4项)。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军地医疗保险关系转接。
(二)线上申请、线下办理事项(4项)。退役报到、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三)线下办理事项(4项)。居民身份证申领、预备役登记、党组织关系转接、团组织关系转接。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涉及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团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军地医疗保险关系转接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接收单位负责办理。
四、规范办理流程
(一)业务申请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实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搜索“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进行申请(或通过电脑端访问“四川省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网站点击“退役军人一件事服务”进行申请;或“天府通办”APP使用首页推荐服务“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进行申请)完成信息填写材料上传提交。选择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的,邮递送达后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支付。
(二)业务受理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系统”,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再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受理数据按照职能分别推送至相关部门,所有申请材料实行数据共享;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或要求申请人补正补齐,并实施一次性告知。
(三)业务办理
所有事项在审批时限内实行串并联办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退役报到、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办理,组织部门、团委部门完成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公安部门完成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申领办理,人社部门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办理,医保部门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军地医疗保险关系转接办理,人武部门完成预备役登记办理。
(四)结果反馈
各联办部门根据统一数据标准和开放接口,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流程信息,提供实时在线查询各部门办理进度及结果。申请人可在“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系统”追踪办件进度。
(五)档案管理
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归档一件事申请、受理、流转、审批结果查询的电子资料;相关部门按职责归档办理“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流程的电子材料。
五、职责分工
(一)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统筹推进高效办成“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推动业务重塑、流程再造、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工作人员操作指南和申请人办事指南,负责协调“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在手机端、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端延伸。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将办理状态信息归集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信息推送至公安、人社、医保部门,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相关信息实时共享。负责指导各地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各项工作,加强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
(二)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负责优化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服务流程,减少退役军人来回跑动。
(三)公安厅负责优化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申领服务流程,及时将户口登记办理信息归集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安部门将居民户口簿电子凭证推送至人社、医保部门。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优化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服务流程,及时将办理信息归集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五)省医保局负责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军地医疗保险关系转接服务流程,及时将办理信息归集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六)省军区动员局负责优化预备役登记服务流程,督促各军分区动员处与当地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预备役登记工作。
(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移动端等服务渠道的“一件事”专区中开设“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服务入口,提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数据标准及对接通道,协调推进与各联办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对接。
(八)省邮政分公司负责优化完善社会保障卡邮政寄递服务流程,确保数据安全和证件寄送安全。
(九)各市(州)相关部门按职责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在本地落地落实。指导县(市、区)做好宣传告知、政策解读、办理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同配合。各地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等工作。要加强对高效办成“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收集、处理服务对象反映的有关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二)分段加快推动。制定《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系统对接做好试点准备。选取成都市、自贡市、绵阳市、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甘孜州共10个市(州)参与“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试点。组织各地完成认领、配置和发布工作,开展操作培训全面推广应用“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系统。开展落地成效自查评估,自查评估结果报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地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实体服务专窗等途径,广泛宣传“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等政务服务工作。要开展阶段性工作亮点挖掘、经验总结和先进做法推广等活动,及时发挥好先进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