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9 来源: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规划财务处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8年我厅认真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顺利完成机构组建,着力推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大邑休养院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

四川成都军供站

四川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6304.99万元。因单位新设,无上年比较情况(下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604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11.37万元,占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4.82万元,占6.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8019.77万元,占50%;经营收入2701.99万元,占7.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97.73万元,占3%。

单位:万元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529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3.49万元,占43%;项目支出18149.81万元,占5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1965.65万元,占5.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单位:万元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226.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11.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11.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41万元,占2.4%;教育支出(类)17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85.86万元,占80.5%;医疗卫生(类)支出1674.86万元,占14.1%;住房保障(类)支出349.24万元,占2.9%。

                                                  单位:万元

    (图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911.37万元,完成预算97.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70.83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支出决算为49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 支出决算为88.0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5.61万元。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58.99万元。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29.91万元。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1.7万元。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952.12万元。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91.97万元。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43.41万元。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27万元。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40万元。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7.03万元。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04.86万元。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470万元。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35.85万元。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3.3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38.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74.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14万元,完成预算9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人次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万元,占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4万元,占5.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图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1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2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军人急诊急救、外出辅助检查、转诊转院以及接送其他肇事肇祸类重症精神病人入院治疗;带领在院精神残疾军人外出参观、旅游休闲、精神残疾军人生日庆祝活动、祭扫病故军人公墓等(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4万元,完成预算52.4%。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74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江西新余学院人员,金额600元;接待退役军人事务部调研检查,金额815元;接待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优抚医院到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考察学习,接待省内外单位、接待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金额2万元;接待外地州军供站考察学习,交流军供经验,金额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314.8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未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未自行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省级彩票公益金老年养护楼维修改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省级彩票公益金老年养护楼维修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2万元,执行数为5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服务能力,做好残疾军人的服务工作,深化优抚医院职能。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0万元,执行数为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切实保障集中供养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

3.“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61.47万元,执行数为66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125名伤残军人的伤残抚恤金及时足额发放,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

4.“维修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该项目全年预算数600万元,执行数为597.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3%。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了精神残疾军人的住院治疗和康复休养环境及生活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

5.“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0万元,执行数为2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护条件,为全院1-4级伤残军人共44人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让伤残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对促进社会稳定,军队稳定起到的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省级彩票公益金老年养护楼维修改造

预算单位

310901-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42

执行数:

542

其中-财政拨款:

542

其中-财政拨款:

54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拟将老年养护楼一楼改造为老年病科病房,原休养大楼27套房间改造为大邑伤残军人养老用房;践行“全心全意为伤残军人服务”的办院宗旨,做好残疾军人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能力,深化优抚医院职能。

将老年养护楼一楼改造为老年病科病房,原休养大楼27套房间改造为大邑伤残军人养老用房;践行“全心全意为伤残军人服务”的办院宗旨,做好残疾军人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能力,深化优抚医院职能。

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老年养护楼一楼为荣军病区病房(含装饰装修、防水等工程)

1648.98平米

1648.98平米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污水改造等

1574.85米

1574.85米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原休养大楼养老用房套数

34套3481.85㎡

34套3481.85㎡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维修改造工程质量

优良

优良

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我院经营收益

提高5%以上

提高6%

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伤残军人服务人数

125人

125人

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供伤残军人就医条件

不断完善

不断完善

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伤残军人满意度

>95%

97.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预算单位

310901-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00

执行数:

915.45

其中-财政拨款:

900

其中-财政拨款:

9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15.45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集中供养125名伤残军人提供各种老年慢性疾病、伤情导致行动不便造成的严重压疮、血液透析等医疗服务,平均6万元,合计750万元,为30余病重伤残军人提供华西等院外治疗费用150万元,共计900万元,切实保障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关心关爱。

为集中供养125名伤残军人提供各种老年慢性疾病、伤情导致行动不便造成的严重压疮、血液透析等医疗服务,平均6万元,合计750万元,为30余病重伤残军人提供华西等院外治疗费用150万元,共计900万元,切实保障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关心关爱。

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集中供养伤残军人医疗人数

125名

125名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为伤残军人提供本院门诊、住院治疗人次

≥13000人次

13640人次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为病重伤残军人提供华西等院外治疗人次

≥30人次

36人次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为伤残军人提供就医条件

不断完善

不断完善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伤残军人院内外就医完成率

100%

100%

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充分保障优抚对象疾病治疗,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关心关爱的效果

非常显著

非常显著

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的效果

非常显著

非常显著

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伤残军人医疗保障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伤残军人满意度

≥95%

97.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

预算单位

310901-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61.47

执行数:

661.47

其中-财政拨款:

661.47

其中-财政拨款:

661.4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根据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七、二十九条规定发放残疾抚恤金,保障全院125名伤残军人的伤残抚恤金及时足额发放

根据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七、二十九条规定发放残疾抚恤金,保障全院125名伤残军人的伤残抚恤金及时足额发放

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因战一级

16人

16人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因战二级

2人

2人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因战三级

7人

7人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因公一级

72人

72人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因公二级

10人

10人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因公三级

11人

11人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因病一级

2

2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因病三级

4人

4人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因病四级

1人

1人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时间

按月及时发放

按月及时发放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发放标准

符合伤残抚恤政策

符合伤残抚恤政策

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稳定、军队稳定作用

作用显著

作用显著

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伤残军人满意度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维修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

预算单位

310903-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0

执行数:

597.18

其中-财政拨款:

600

其中-财政拨款:

597.1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促进优抚医院能力建设,维修改造新老工作区环境,强化专业学科,添置必要的医疗设备设施,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精神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和康复休养环境条件、生活条件,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体现对军人职业的尊崇和军人个人的关爱,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

完成了维修改造新老工作区环境15860平方米330万元,购置了医疗康复设备设施8套200万元,病房设施30套67.18万元。在第三方测评(成都市神鸟数据公司)关于环境满意度调查中,得分100分(百分制)。提升了医疗服务能力,改善了精神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和康复休养环境条件、生活条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新老工作区环境维修改造

≥12000平方米

15860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医疗康复设备

8套

8套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病房用餐设施

30套

30套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环境改造验收合格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采购成本

≤600万元

597.18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业务收入增加值

≥200万元

677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精神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和康复休养环境条件、生活条件,提升医疗保障能力,体现对军人职业的尊重和军人个人的关心

非常满意

非常满意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残疾军人和民政对象就医、住院和康复环境

良好

良好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环境改造影响年限

≥10年

10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预算单位

310902-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大邑休养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60

执行数:

260

其中-财政拨款:

260

其中-财政拨款:

26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国家优抚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保障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护条件,为全院1-4级伤残军人共44人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让伤残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对促进社会军队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按照《国家优抚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保障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护条件,为全院1-4级伤残军人共44人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让伤残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对促进社会军队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健康体检专项工作

1

1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全院伤残军人医疗服务

44

44

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让伤残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对促进社会稳定,军队稳定起到的作用

积极良好

积极良好

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伤残军人满意度

98%

98%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未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未自行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未发生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6.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医疗设备采购,伤残军人老年养护楼维修改造,物业管理服务,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6.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有车辆3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巡回医疗用车和待报废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省卫计委拨的离休干部医疗费和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1.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指军供站(兵站)等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