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1-09-02 来源: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褒扬纪念处 字体:[ ]

马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建青川县英烈纪念园项目的建议》(第344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38号)要求,我厅统筹规划我省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体提升,切实改善基础设施面貌,全面提升纪念馆展陈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和宣传教育功能。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拟制了《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以下简称《方案》),计划2021-2023年利用三年时间通过规划新建、改扩建、提质改造一批烈士纪念设施项目,着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陵园环境,对烈士纪念馆进行改陈布展,提升展陈水平,补齐我省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短板,全方位提升我省烈士纪念设施水平。《方案》明确原则上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有一处集安葬、纪念和教育功能于一体的烈士纪念设施,在县(市)政府所在地有一处至少包含烈士纪念广场、烈士纪念碑和烈士英名墙在内的烈士纪念设施,满足烈士公祭等烈士纪念活动需要;没有烈士纪念设施的市州、县政府所在地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重要英烈人物关联地、城市人群聚居地规划建设一批“应建未建”的烈士纪念设施。

2021-2023年,全省拟规划新建29处烈士纪念设施川陕苏区作为我省烈士纪念设施“六大板块”之一,拟将串联该版块区域内所有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体提升。青川县是川陕革命根据地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拟将青川县英烈纪念园纳入《方案》规划新建项目。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青川县烈士纪念设施整体提升,达到净化、亮化、美化、绿化的标准,着力营造庄严肃穆的氛围,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同时,要求青川县继续深入挖掘、提炼、传播红色精神,在讲好红色故事中,不断提升青川县烈士纪念设施感染力和影响力。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陈 坤,联系方式:1880280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