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是指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通知公告类
(三)新闻发布类
(四)法规政策类
(五)人事信息类
(六)财务信息类
(七)建议提案类
四、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吹风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http://dva.sc.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者应当填写《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向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递交(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五、主管部门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是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三槐树路2号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邮编:610017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号
申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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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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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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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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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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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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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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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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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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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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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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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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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的方式 |
○当面 ○邮寄 ○传真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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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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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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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
○当面领取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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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适用获取政府信息方式为“当面领取”或“邮寄”) |
○纸质文本 ○光盘 ○磁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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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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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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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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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年 月 日 |
备注: 1.申请人填写本表后,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附本表后一同提交。
2.“经办人”、“受理时间”、“申请表编号”项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