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度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 2021-09-10 来源: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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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四川省退役军人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国家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业务工作区分别位于崇州市元通镇、崇州市永安东路、崇州市红桥街道320号,形成了一院三区的格局,主要承担全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患精神、神经和心理疾病退役军人的治疗、康复、休养任务;承担周边地区内外科、神经精神、心理疾病的诊治;承担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的预防、临床科研、教学指导职能。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国各地,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统一指挥下,医院党委团结带领全院干部职工果断采取了最迅速、最严格、最彻底的疫情防控措施。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应对疫情。成立了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二是组建了驰援武汉荣军总医院医护队、成都市卫健委医疗救援预备队、元通观察隔离病房志愿服务队和崇州市心理咨询服务队4支应急救援队伍;三是以专业的方法措施安排防控,组织了管理干部和医务人员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业务培训和要点普及。建立隔离病房和发热门诊专区,落实三级预检分诊制度。建设核酸检测实验室项目,为病毒核酸检测扩容。开通了96081心理援助热线,疏导社会群众的焦虑恐慌情绪。

   (二)医院成功晋级为国家三级乙等医院。2020年2月,我院成功晋升为国家三级乙等医院。这是医院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院干部职工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团结奋进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实现了一代代医院职工的追求和梦想,开创了四川省属优抚医院无三级医院的历史,迎来了医院阔步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三)提高优抚对象的服务与保障水平。我院秉承办院宗旨,全力做好休养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落实伤残军人政治和生活待遇,改善他们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开展日常外出文体活动、生日庆祝、清明祭扫、“八一”慰问、“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等一系列文体活动,以关爱之心尊崇之情,促进残疾军人能够早日康复。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巡回医疗活动共计10次,服务当地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及困难群众1640人次,免费赠送药品、免挂号费、治疗费、检查费等共计170244元,及时按政策落实每名伤残军人的伤残抚恤待遇。

   (四)医疗业务方面。2020年度,在上半年疫情防控形式严峻暂停门诊就诊几个月的情形下,全年门诊共计挂号36147人次,占全部诊疗人次的97.67%,同比减少1460人次,降幅为3.88%;全年共收治住院病人2232人次,同比增加6人次;日均住院病人有所增加,平均每天在院住院病人712人,同比增加19人,增幅为2.67%。

    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经济效益良性提升。2020年度,在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下,医院收入仍呈现增长的趋势,达5800万元(从财务会计核算口径来看)。

   (五)全面加强与驻崇部队(11支部队)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包括对部队新兵开展心理教育训练、心理测查评估、心理咨询疏导、心理干预治疗、部队心理卫生人才培养、现场义务诊疗、心理调适和心理干预;举办篮球友谊赛、为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开通的心理服务热线96081等,常态化接受退役军人和部队官兵的心理咨询,受到部队官兵的欢迎和好评,得到了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充分肯定。

三、机构设置情况

全院共设置26个科室和4个二级科室,其中有12个党政职能科室,5个业务职能科室,9个临床科室(含永安院区托老部)。

党政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优抚安置科、医保科、信息科、财务科、人事教育科(老干科、社工科)、党委办公室(统战办)、质控科、监察室(法制办)、工会办公室、总务科、保卫科。

业务职能科室分别为: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社会防治科、精神康复科。

临床科室分别为:荣军科、急性精神科、老年精神科、慢性精神科一科、慢性精神科二科、综合科、门诊部、临床心理科、永安院区托老部。

二级科室:医务科下设科教科、病案科;财务科下设经营管理科;门诊部下设:药剂科。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274.5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09.22万元,增长2.31%。主要变动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对应安排的专项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93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6.62万元,占33.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万元,占6.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5111.28元,占57.1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1.32元,占2.3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894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8.71万元,占57.81%;项目支出3772.75万元,占42.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14.62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16.61万元,下降12.50%。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经费拨款减少,对应安排的专项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6.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9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1.99万元,下降1.16%。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经费拨款减少,对应安排的专项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6.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91.94万元,占75.48%;卫生健康支出(类)680.02万元,占22.39%;住房保障支出(类)64.66万元,占2.1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36.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56.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189.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48.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9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6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3.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0.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日常公用经费103.35万元,主要包括: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9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自筹资金,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决算数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0。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7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开支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9.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医疗设备、维修改造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优抚对象外出活动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0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专用材料费、智慧医院建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省级福彩公益金养老康复中心综合楼建设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支出绩效管理比较有效,预算编制目标比较完整、细化量化,年初预算编制比较准确;预算执行比较规范有序,支出控制比较有效,完成结果良好,取得了预期社会经济效益,在执行中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保证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专用材料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核酸实验室建设”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专用材料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00万元,执行数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了我院收治的区域内代管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社会精神病人正常使用药品和卫生耗材的需求,保障了巡回医疗活动用药、阳光救助、扶贫用药等,满足了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零星物资采购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0万元,执行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院优抚对象住院和门诊就医费用,有效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优抚对象高龄化趋势明显,外出就医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伤残退役军人合并内外科疾病,外出就医情况下,在地方综合医院能享受到就医优惠政策,解决看病难、一床难求等问题。

   (3)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8.85万元,执行数148.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0万元,执行数为568.37万元,完成预算的94.73%,剩余金额为政府采购招标结余,年末由省财政厅收回。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优抚医院能力建设,升级打造三级精神专科医院硬件设施,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了精神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和康复休养环境条件、生活条件,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体现对军人职业的尊崇和军人个人的关爱,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医疗设备利用率不高,需进一步加强医技人才培养等。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设施利用效能并增加医院经营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提升项目资金的能力建设水平和效能。

   (5)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积极承担国家三级公立医院职责,实现新型冠状病毒“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助力国家复工复产复学,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专用材料费

预算单位

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00

执行数:

1400

其中-财政拨款:

26

其中-财政拨款:

26

其它资金:

1374

其它资金:

1374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满足业务工作需要,支付区域内社会精神病人、低保五保、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用药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我院对弱势、困难精神群体的医疗救治。一是满足门诊就医群众的用药和医疗耗材需求;二是满足住院患者的用药和医疗耗材需求;三是满足全院后勤保障物资需要。

满足业务工作需要,支付区域内社会精神病人、低保五保、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用药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我院对弱势、困难精神群体的医疗救治。一是满足门诊就医群众的用药和医疗耗材需求;二是满足住院患者的用药和医疗耗材需求;三是满足全院后勤保障物资需要。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门诊人次

40000

37008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住院人次

2900

2232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临床用药合格监测率

≥98%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收治社会精神病人,为政府分忧解难

良好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积极参与成都市精神防疫体系建设,包括重型精神病管理与救治。

良好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8%

100%


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

预算单位

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50

执行数:

450

其中-财政拨款:

450

其中-财政拨款:

45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医疗待遇优抚对象人数

5

5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未享受医疗待遇集中供养优抚对象人数

31

31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参保资助政策落实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落实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经费足额拨付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国家抚恤优待政策落实

良好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优抚对象医疗水平

不断提高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改善情况

有效改善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军队稳定

长期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双拥工作

长期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90%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

预算单位

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8.85

执行数:

148.85

其中-财政拨款:

148.85

其中-财政拨款:

148.8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人数

36

36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抚恤优待政策落实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经费足额拨付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抚恤补助发放标准

按政策发放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优抚对象生活情况

有效改善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优抚对象权益的保障作用

良好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军队稳定

长期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双拥工作

长期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90%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

预算单位

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0

执行数:

568.37

其中-财政拨款:

600

其中-财政拨款:

568.3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申请修建千功堰安全防护栏226米,水质优化及创建节水型单位1个,购置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数字化医用X光机DR双板)一套,购置医用病床390张,促进优抚医院能力建设,升级打造三级精神专科医院硬件设施,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精神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和康复休养环境条件、生活条件,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体现对军人职业的尊崇和军人个人的关爱,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

该项目对照绩效目标完成安全防护围栏修建、节水型单位创建及水质优化验收,购置DR设备一套和390张病床,政府采购执行项目资金568.37万元,剩余金额为政府采购招标结余,年末由省财政厅收回。项目按期完成率100%。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优抚医院能力建设,升级打造三级精神专科医院硬件设施,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了精神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和康复休养环境条件、生活条件,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体现对军人职业的尊崇和军人个人的关爱,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安全防护围栏

≥226

228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节水型单位创建

1

1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DR

1

1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不锈钢平面床带床垫、床头柜

200

2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双摇病床带脚轮、床垫、床头柜

190

19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节水型单位创建及水质优化

验收合格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采购成本

≤600

568.3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业务收入增加值

≥300

811.0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精神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和康复休养环境条件,提升医疗保障能力,体现对军人职业的尊重和军人个体的关心

非常满意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扎实推进节约用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有效

1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残疾军人就医、住院和康复环境

良好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环境改造影响年限

≥1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核酸实验室建设

预算单位

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0

执行数:

15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其中-财政拨款:

148.5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1.43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积极承担国家三级公立医院职责,实现新型冠状病毒“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助力国家复工复产复学,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积极承担国家三级公立医院职责,实现新型冠状病毒“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助力国家复工复产复学,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核酸实验室

1

1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房间分区域

4

4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医疗设备数量

26

26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达到国家临床试验标准

合格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检测准确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修缮工程建设成本

≤94.77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医疗设备采购成本

≤55.23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防范新冠病毒的作用

早发现早治疗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助力国家复工复产复学

成效明显

1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医疗废弃物处置

高压灭菌无害化处理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核酸实验室使用年限

≥1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就诊病人满意度

≥95%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临床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100%


2.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项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0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0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2020年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单位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为促进集中供养优抚对象、在职伤残军人、退伍军人及其他社会群众的医疗、康复工作,提高我院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改造我院硬件设施条件,改善精神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和康复休养环境条件、生活条件,申请修建千功堰安全防护栏226米,水质优化及创建节水型单位1个,购置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数字化医用X光机DR双板)一套,购置医用病床390张。项目申请资金总额600万元,全部是财政资金。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项目依据《四川省中央和省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7】2号)设立,项目经事前绩效评估,依据合理可行、具体细化的原则设置绩效目标。我院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年初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资金,将该项目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申报项目资金600万元,预算批复600万元,实际到位6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无追加预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全部通过政府采购,采购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1 台;双摇带轮床200张;不锈钢床190张;床垫760张;创建水质优化及节水型单位1个、修建千功堰安全防护栏228米。截至年末,采购任务全部完成。医用病床及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验收合格,水质优化及节水型创建、千功堰安全防护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从项目完成数量 、质量、时效与成本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全部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依据《四川省中央和省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7】2号)设立,项目经事前绩效评估,依据合理可行、具体细化的原则设置绩效目标。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度,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预算6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及时拨付率100%。

2.资金使用。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及核算规范合规。我院在2018年6月25日修订了《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项目资金,严格禁止工作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该项目预算资金600万元,实际到位60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568.37万元,预算执行率94.73%,剩余金额为政府采购招标结余,年末由省财政厅收回。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职责分工明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由财务科负责。总务科作为项目实施部门和财务科共同承担报账职责。总务科、分管领导、财务科共同参与报帐和审核,并签字确认,确保专项支出真实合法。总务部门负责项目支出原始凭证收集整理,财务科建账核算,医院纪委、监察、内审部门监督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院成立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医院分管项目的副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优抚安置科、总务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负责同志,项目办负责在掌握单位设施设备现状基础上,提出预算项目,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我院财务科负责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和使用,接受医院纪委、监察等部门对资金进行监督。我院 “三重一大”规定,同样适用于项目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对照绩效目标完成安全防护围栏、节水型单位创建及水质优化验收,购置DR设备和病床,政府采购执行项目资金568.37万元,剩余金额为政府采购招标结余,年末由省财政厅收回。项目按期完成率100%。

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我院能力建设,提升了医疗服务能力;改善了精神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和康复休养环境条件、生活条件,体现对军人职业的尊崇和军人个人的关爱,有利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该批设备设施包括了我院一、二期项目的基础设施(双摇带轮床、不锈钢平面床),二期常规设备(门诊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水质优化及节水型单位创建、千功堰安全防护栏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促进新时期、新起点围绕服务保障军人这个主题,把关心关爱集中供养优抚对象、退伍军人工作落实到实处,我院作为省级退伍军人医院,肩负提升退伍军人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必须完善常规设备设施,解决急需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水质优化及节水型单位创建、千功堰安全防护栏修建,是立足改造残疾军人就医、住院和康复环境,消除非医疗不安全隐患,改造健康饮用水,促进他们疾病康复,重新回归家庭和社会。

2.以服务于临床科室和门诊病人的设备来分析经济效益实现情况:不锈钢床及床垫190张于2020年12月投放于精神科病房二级病房多人间,按现行收费标准及国家三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床位费收费标准: 二级病房多人

间15元/天,精神科加收7.5元/天,合计22.5元/天,实现经济效益为190×22.5元/天×212天=90.63万元;

    水质优化及节水型单位创建对节约水资源运行成本效果较为明显,一季度同期比较,2020年一季全院用水33818吨10.96万元,2021年一季度全院用水29878吨9.68万元,压减运行成本节水率11.68%。

    3.满意度。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医疗设备利用率不高。因疫情影响,2020年度一季度门诊病人下滑,门诊检查人次和检查收入较去年下降。检查收入增长依靠长期住院病人检查增加带动。从我院近些年开展检查情况看,由于医保政策总额付费的限制,更因精神专科医院住院结算标准低,哪怕开展一些必要的检查,也可能影响病人报账,需要病人自付费用,而由于精神类病人多数来自贫困家庭,家庭经济负担能力差,严重影响到我院医疗设备利用效率,影响到新技术新项目开展,限制了我院作为三级乙等医院业务空间的拓展。

2.需要进一步加强医技专业人才培养。近两年以来,我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有所增加,外送检查大幅度减少,但临床CT增强扫描的准确率还有待提升。

3.常规医疗设备设施缺乏。动态脑电图、数字胃肠机、核磁共振等一批常规诊断设备,我院至今未配备。由于缺乏资金,一部分老旧医疗设备设施不能实现更新换代,影响到临床诊断的效率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院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

(二)相关建议。

一是多元筹措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生动传播红色文化,大力弘扬军人精神;二是强化退伍军人医院与地方福利院、社会养老院的适度整合,在保障对退伍军人服务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引入社会资金参与部分闲置基础设施对外服务,提高设施利用效能并增加退伍军人医院的经营能力,吸引社会人才加入;三是加强人才培训和外部人才引进,提高医院人才梯度建设与管理模式创新,提升项目资金的能力建设水平和效能。退伍军人医院项目资金可以开展针对院内护理人员进行基础的医疗培训以及相应的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其护理能力。可以项目资金适度用于人才技能培训和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同时引进专业性人才,提高科技创新和科研能力,培养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良性循环。

2020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单位自评)

一、项目概况

2020年我院享受抚恤待遇的一至七级伤残军人共36人。按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对我院享受抚恤待遇的一至七级伤残军人按标准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项目依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设立,依据合理可行、具体细化的原则设置绩效目标。我院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年初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将该项目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申报项目资金148.85万元,预算批复148.85万元,实际到位148.8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无追加预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发放伤残军人抚恤金,使伤残军人享受到精神和经济抚慰,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伤残军人群体的特殊关爱。2020年享受抚恤金待遇36人,抚恤优待政策落实率100%,经费足额拨付率100%,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100%,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100%,优抚对象生活情况有效改善,对优抚对象权益的保障作用良好,促进军队稳定和促进双拥工作,优抚对象满意度≥90%。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0年我院享受抚恤待遇的一至七级伤残军人共36人。其中:三级因战1人,三级因公2人,四级因战1人,四级因公1人(2020年8月21日病故),五级因公1人,五级因病25人,六级因战2人,六级因公1人,六级因病1人,七级因公1人。在年初项目预算申报时,根据抚恤补助经费使用范围,按伤残等级和人数申报项目资金,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按发放标准、开支范围使用专项资金。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度,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预算14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8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及时拨付率100%。

2.资金使用。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及核算规范合规。我院在2018年6月25日(修订)了《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项目资金,严格禁止用于工作经费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2020年度,发放一至七级伤残军人抚恤补助12次,共计148.8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根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我院进行项目责任人审核,明确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按照抚恤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发放标准和相关要求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发放标准范围明确,支付依据合规合法,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资金发放按时足额。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职责分工明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由财务科负责,优抚安置科、财务科共同参与经费审核,医院纪委、监察、内审部门监督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通过金融机构及时足额拨付到集中供养休养员和退休伤残军人个人银行卡,并按预算公开规定将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安排详细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集中供养优抚对象31人,退休伤残军人5人;

质量指标:抚恤优待政策落实率100%;经费足额拨付率100%,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100%;

时效指标: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100%;

成本指标:抚恤补助发放标准按政策发放,全年发放148.85万元。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使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了军队稳定和双拥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优抚对象抚恤是公益事业的一部分,不产生经济效益,但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实施能够有效保障优抚对基本生活,提升了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促进关心、理解、支持优抚对象的社会氛围的形成,改善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和生活状况,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预期目标可实现性较强。

2.可持续效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句话,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的关怀、对军人履行职能使命的肯定与期待。伤残复退军人作为军人中的一个群体,他们在战争中不畏生死,奉献多、牺牲大,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他们伤残退伍之后,保障他们的生活条件和医疗待遇是国家民族应有之举,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退役军人事务事业的持续发展,为社会带来较大的综合社会效益。

3.满意度。依据2020年四个季度对我院31名集中供养优抚对象和5名退休伤残军人及55名代管优抚对象满意度抽样显示,我院优抚对象满意度区间98.41%-99.35%,超过年初绩效目标设定值9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2020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单位自评)

一、项目概况

2020年我院共有享受优抚对象医疗保障36人,其中:集中供养优抚对象医疗保障31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我院退休伤残军人5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依据《军人优抚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第413号)相关规定,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由省级财政负担集中供养优抚对象本院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合并内外科疾病情况下外出就医费用,按标准解决在职伤残军人基本医保外自付部分。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我单位依法具有促进优抚对象医疗康复和管理支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的职能。年初,我院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支出450万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以川退役军人发【2020】60号文,批复下达我院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450万元。无追加预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其中享受医疗待遇优抚对象人数36人;经费足额拨付率100%;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10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及时拨付率100%;有效改善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优抚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预算主要围绕优抚医疗补助对象资金等进行编制。与项目内容基本匹配,与实现有效改善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的总体目标基本匹配;项目预算编制基本规范,按2019年实际发生费用情况及2020年费用增加的相关因素测算评估,2020年优抚对象医疗费预算评估为450万元,其中:(1)考虑到随着优抚对象年龄的不断增长,合并内外科疾患增多,外出就医需求增多的现状,外出就医费用50万元;(2)按照国家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相关收费标准(元/人.天):床位费(二人间)37.5元/人/天*31人*365天=42.43万元,西药费77元/人/天*31人*365天=87.12万元,治疗费125元/人/天*31人*365天=141.43万元,精神科监护费、药物监测费44元/人/天*31人*365天=49.78万元,材料费50元/人/天*31人*365天=56.58万(药费、治疗费、材料费为大概率估算,不包含合并多种躯体疾病、机体对部分药物产生耐受性等个体差异),全年院内体检2次:1200元/人/次*31人*2次=7.44万元,每年一次院外综合医院体检3000元/人/次*31人=9.3万元。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计划450万元,2020年初因新冠疫情爆发,在正式预算批复以前,3月初收到财政预拨该项目经费120万元([2020]社下达部门预算028106号),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我院按照每季度末支付药品费用约定,结清一季度药品款和其他医疗款项。6月份正式预算批复,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全年无预算调整。

2.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我院在2018年6月25日修订了《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项目资金,严格禁止用于一般性业务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

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由财务科负责。优抚安置科作为负责集中供养(代管)和伤残军人工作的职能科室和财务科共同承担报账职责。优抚安置科、分管领导、财务科共同参与报帐和审核,并签字确认,确保专项支出真实合法。优抚安置科负责项目支出原始凭证收集整理,财务科建账核算,医院纪委、监察、内审部门监督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自评该项目严格执行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院优抚安置科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负责集中供养(代管)和伤残军人工作的职能科室,由一把手亲自分管 ;我院荣军科,配备技术精良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在院优抚对象、代管优抚对象、伤残军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健康检查、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康复训练、康复指导、精神慰藉、生活照料;我院财务科负责优抚对象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当年完成,当年我院医疗收费标准仍执行国家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标准。全年为集中供养优抚对象和退休伤残军人提供院内门诊检查、开药392人次,费用12.30万元,黄根兴、黄赟、张树文等20人次在地方医院门诊和住院34.60万元,本院住院治疗全年429.72万元,体检费2.75万元,合计479.37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是公益事业的一部分,不产生经济效益,但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实施能够有效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落实,促使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提升了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促进关心、理解、支持优抚对象的社会氛围的形成,改善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和生活状况,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预期目标可实现性较强。

2.可持续效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句话,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的关怀、对军人履行职能使命的肯定与期待。伤残复退军人作为军人中的一个群体,他们在战争中不畏生死,奉献多、牺牲大,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他们伤残退伍之后,保障他们的生活条件和医疗待遇是国家民族应有之举,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退役军人事务事业的持续发展,为社会带来较大的综合社会效益。

3.满意度。依据2020年四个季度对我院31名集中供养优抚对象和55名代管优抚对象满意度抽样显示,我院优抚对象满意度98.41%—99.35%,超过年初绩效目标设定值9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外出就医困难多。优抚对象高龄化趋势明显(目前最大年龄93岁,平均年龄62岁),大多数优抚对象合并多种内外科疾病,外出就医需求增多,因患精神疾病,在外出就医期间地方医院缺乏相应绿色优待通道,一床难求。

(二)相关建议。目前我院有集中供养休养员及军休干部共31名,在职伤残军人5名,随着他们年龄和躯体疾病的增加,每年人数在逐渐减少。作为省级优抚医院,目前我院也承担了近60名代管优抚对象的治疗、康复职能,这部分代管优抚对象在我院长住多年,得到良好的医疗救护和康养,部分代管优抚对象和他们的家属,反复要求转为集中供养,方便就医和生活,故此我们建议:一是上级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又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全省精神残疾优抚对象在户口迁移、经费保障供给上给予政策支持,满足他们的心愿,让他们能在我院享受集中供养待遇,享受到专业的医疗康复服务以及生活照顾;二是伤残退役军人合并内外科疾病,外出就医情况下,在地方综合医院能享受到就医优惠政策,解决看病难、一床难求等问题,真正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让退役军人切身感受到全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尊崇与爱戴。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