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四川省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 2022-03-14 来源: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四川省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 字体:[ ]

  

    

  第一部分  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四川省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四川省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四川省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四川省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承担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展陈等应用研究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烈士、烈属和烈士纪念设施的数据信息采集、更新及全省烈士纪念设施数据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烈士英名录的编纂、烈士遗物搜集整理、烈士事迹及相关史料收集、烈士文化研究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烈士祭扫、纪念、宣传、教育等活动,配合做好异地祭扫工作;承担烈士寻亲、烈属优待帮扶、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烈士评定专业档案归档、保存、管理和褒扬纪念专家库建设、专家评审会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级、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申报、备案工作,配合开展调研、检查、督查和考评工作;承担失踪烈士搜寻、发掘、保护工作,依托业机构开展烈士遗骸搜寻鉴定、失踪烈士亲属DNA信息采集、鉴定、比对等工作;完成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制定《四川省烈士遗骸鉴定工作规范流程》《四川省烈士寻亲工作流程》;组建烈保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决策参谋作用,稳步推进四川烈保工作高质量发展;在烈士纪念日和重要传统节日,开展烈士公祭、网上祭英烈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联合省公安厅开展烈士遗骸鉴定比对,推动建立我省烈士遗骸和失踪烈士亲属DNA信息库,探索烈士遗骸实地搜寻挖掘,创新开展烈士寻亲工作;开展六大板块烈士纪念设施功能提升研究;持续推进全省烈保组织体系建设;充实完善英烈纪念堂信息数据,构建烈士纪念设施、烈士、烈属、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等信息管理体系。

第二部分  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四川省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此表无数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此表无数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此表无数据。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此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四川省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烈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省烈保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58.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8.6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烈保中心为2021年10月新设立的预算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烈保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烈保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万元,占46.2%;项目支出139万元,占53.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烈保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58.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8.6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烈保中心为2021年10月新设立的预算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烈保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8.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58.6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烈保中心为2021年10月新设立的预算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8万元,占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2万元,占比94.9%;卫生健康支出4.6万元,占比1.8%;住房保障支出5.88万元,占比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烈士纪念设施工作及各类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能力素养。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65万元,主要用于:省烈保中心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91万元,主要用于:省烈保中心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保障干部职工职业年金及时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4.76万元,主要用于:省烈保中心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9万元,主要用于:省烈保中心的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省烈保中心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保障干部职工医疗费用及时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88万元,主要用于:省烈保中心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烈保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用经费4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烈保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单位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省烈保中心为2021年10月新设立的预算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内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调研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省烈保中心为2021年10月新设立的预算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1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省烈士纪念设施调研等工作的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烈保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省烈保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省烈保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省烈保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省烈保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省烈保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258.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73.12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85.4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事业运行经费: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