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 2023-02-28 来源: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

休养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隶属于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和“四川荣军博物馆”牌子。主要承担为全省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社会公众提供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和养老服务,为残疾军人提供集中供养、医疗护理以及假肢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为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开展教学科研、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荣军文物陈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等职责。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厅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给我院全体同志重要回信精神,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关于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和加快构建四川省优抚医疗健康服务体系的工作部署,为更好满足残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医疗和供养需求,服务部队备战打仗贡献更大力量。一、加强政治思想文化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思想政治文化建设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1.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决定,坚决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退役军人工作相关重要指示批示。2.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3.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我院全体同志重要回信精神,持续研学《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地落实。4.强化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相关制度落实。5.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6.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注重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强化警示教育。7.充分发挥我院优势红色教育资源作用,广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二、深化优抚职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回信精神,牵头建设全省退役军人优抚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退役军人医疗健康的范围和纵深能力:1.贯彻落实《优抚医院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9部门关于加快构建四川省优抚医疗健康服务体系的意见》,配合优抚事业单位提升行动加强自身建设。2.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做好集中供养伤残军人服务工作;提高医疗、护理、康复服务水平;将三社联动康复、志愿者服务、优抚文化建设工作与优抚工作密切结合,提高伤残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3.为全省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健康医疗服务;扩大军休干部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深化巡回医疗工作,继续深入老少边穷地区开展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巡诊,并开展周边社区退役军人义诊活动,建立健康档案。4.开展全省伤残军人康复辅具配置工作,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四川省退役军人智能康复中心建设,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智能康复治疗临床研究;探索退役军人康复新项目,建设四川省退役军人高原病防治中心;继续开展尘肺病心肺康复治疗项目,提升生命预期和生活质量。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三乙”创建为抓手,以西部战区总医院帮扶共建为契机,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促进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1.全力推动三乙创建工作,争取纳入三级医院管理,加入三级医院绩效考核。2.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围绕着“三个转变、三个提高”,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继续加强疫情防控,“乙类乙管”不容轻视。3.推进康复医学科、院感科成都市重点专科建设,争取3年内通过验收;老年医学科、护理积极申报2023年成都市重点专科建设;加快呼吸与重症科建设,加大综合重症医学科、专科重症病房建设,增加床位开放;新建血液内科、肿瘤内科,成立骨科新病区。4.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好智慧医院一星级及互联互通四级建设项目立项及建设工作,完善公共卫生管理科信息系统,争取引进体检排号导检系统及外出体检系统。5.开展临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报工作,争取申报成都市科研项目3项、省科技厅重大科研项目需求2项、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计划参与西部战区总医院和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科研项目合作项目3项;撰写高质量学术论文,计划发表科技核心期刊论文5篇、SCI论文1篇,外科出版专著1部。6.做好对口支援下级医院工作。7.做好继续教育和实习带教工作,争取申报国家级继教项目1项、省级继教项目4项、市级继教项目6项,继续抓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不断提高临床带教能力,计划招收实习生200人。四、做好稳定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应急管理,落实信访工作制度,为各项事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1.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监管,提高各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坚持做好稳定工作,关注全院工休人员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3.切实履行全员“一岗双责”职责,抓好“平安医院”建设,做好休养区、古龙藏寺、博物馆、医疗一线等重要部门的安全工作,实现全院无重大安全事故或医疗责任事故。五、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1.建立健全“内培外引”的人才培养体系,探索“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灵活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2.开展干部调整工作,常态化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干部人才能力素质。3.结合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四川省“两个允许”政策;改善职工福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六、推进项目建设。1.开展新院区建设项目立项前相关工作。2.加快历史建筑多功能楼(大礼堂)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3.监管好龙藏寺毗卢殿古建筑保护维修项目,确保文物安全。4.继续申报中央资金争取对龙藏寺大雄殿及其壁画进行全面保护维修。

 


第二部分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 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此表无数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此表无数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此表无数据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7188.0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02.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支的增加以及新增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3年收入预算27188.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19.72万元,占1.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57.28万元,占26.3%;事业收入19011.06万元,占69.9%;其他收入500万元,占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3年支出预算2718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9.47万元,占39.6%;项目支出16408.59万元,占60.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67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6.62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收入包括:上年结转519.72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57.28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9.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4.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57.2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6.9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4.28万元,占80.1%; 卫生健康支出1290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133万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保障离休人员的生活。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6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840.02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抚恤费支出,切实保障伤残军人待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93.35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生活补助支出,购买医疗设备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伤残军人待遇。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40.9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保障单位工作顺利开展。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75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护理费和康复经费、巡诊工作、专用材料的购买,保障单位工作顺利开展。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医疗补助经费支出,为集中供养伤残军人提供各种老年慢性疾病诊疗、伤情导致行动不便造成的严重压疮诊治、血液透析等医疗服务。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万元,主要用于:为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18.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以及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28.9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96万元。2023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7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6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伤残军人外出就医、全省巡回医疗、120”急救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77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4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88.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26668.3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8829.5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3528.5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310.2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优抚抚恤方面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反映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优抚医疗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