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9 来源: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字体:[ ]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比选控制价:14.45万元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内容:为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提供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比选人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的获取期限(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6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的获取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51号

3.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注:报名登记表及介绍信原件须于比选当日随比选申请文件一同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比选。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下午14:00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51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5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话:028-8615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