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社会化聘用厅属优抚医院
行政负责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25 来源: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厅属优抚医院班子建设,推动优抚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拟面向全国,社会化聘用部分厅属优抚医院行政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四川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四川省退役军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1名
2.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四川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四川省退役军人康复中心)院长1名
以上岗位均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当符合以下任职资格:
1.政治素质高,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业界声誉好;
2.具有在三级医疗机构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熟悉现代医院管理,在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历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3.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满足任职需要;
4.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
2.报名方式:通过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下载《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社会化聘用厅属优抚医院行政负责人报名表》,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发送至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邮箱tyjrdbrsc@163.com,联系电话:028-86707375,18802800779。
(二)资格审核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建社会化聘用考核小组(简称“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应按照厅人事处具体通知,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奖惩文件、主要学术科研成果等材料。
(三)面谈沟通
考核小组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开展面谈,就聘期、薪资待遇、岗位要求等情况开展沟通,形成推荐进入考核比选程序的初步建议人选名单。
(四)考核比选
考核小组同医疗领域权威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初步建议人选开展一对一面试考核,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由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牵头,组织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办理任职
厅党组会议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任职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经审核没有符合条件或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四、相关待遇
根据工作需要和任职单位发展实际,采取“一岗一议”方式,研究确定相应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社会化聘用厅属优抚医院行政负责人报名表